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武术博览会
武术散打专场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0日至21日
地点:上海体育大学
二、指导单位
国际武术联合会
三、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体育总会、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上海体育大学、上海武术院(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上海市武术协会
五、执行单位
上海止戈为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六、支持单位
上海体育大学武术学院
七、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武术俱乐部,武术队均可参加;
承认并遵守中国武术协会章程的境内武术组织;
承认并遵守国际武术联合会章程的各国家或地区武术团体、武术组织。
八、竞赛项目
(一)男子项目
成年组: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90kg、95kg、100kg、100+kg;
青年组:44kg、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85+kg;
少年组:38kg、42kg、46kg、50kg、54kg、58kg、62kg、62+kg;
(二)女子项目
成年组: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0+kg;
青年组:42kg、46kg、50kg、54kg、58kg、62kg、68kg、72kg、72+kg;
少年组:36kg、40kg、44kg、48kg、52kg、56kg、60kg、60+kg;
九、参加办法
各代表团(队)可报团长1人,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运动员和观摩人员人数不限。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二)本次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三)项目分组:
成年组:凡年满18—35周岁(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青年组:凡年满15—17周岁(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少年组:凡年满11—14周岁(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者)。
十一、录取与奖励办法
按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优秀奖10%,颁发证书。
十二、段位申报
本次专场比赛个人成绩可作为认定武术段位1-6段技术免试依据。凡比赛成绩和资格达到晋升相应段位的参赛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向所在地段位制办公室进行申报或通过“中国武术APP”线上申报,按照《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2024)》及相关文件规定完成赛后段位认定工作。
针对境外参赛运动员在赛期另行组织武术段位考评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网站:http://shanghai.justtool.com
2.报名截止时间:8月31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3.本次比赛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请各参赛队由领队统一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将所报人员身份证(护照)复印件、2寸证件照片(白底,jpg、png格式均可,大小不超过5M)、责任声明书(手写签字)拍照上传至报名网站。
(二)报到
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经费
(一)报名费用:500元/人,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请于报名成功后,支付到如下账号(付款时请备注团队名称):
账户名称:上海止戈为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09-09030104007462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支行
(二)大会统一为参赛运动员购买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五、裁判员
(一)裁判员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武术散打竞赛规则》执行。
(二)裁判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六、联系方式
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武术博览会武术散打组委会
联系人:陈杰,16621070815
胡蝶,19856415378
电子邮箱:1981684695@qq.com
十七、其它
(一)运动员须签署责任声明书(见附件)。
(二)运动员参赛需体检健康证明,相关证明于赛前10日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三)运动员比赛服装、器械、护具、道具自备。
(四)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候。
(五)检录三次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六)组委会提供会务合作酒店,但不统一收取食宿费,运动队需自行办理入住。酒店详情见补充通知。
(七)规则和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武术博览会武术散打组委会。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责任声明书